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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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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负责协调、管理全局性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。 (二)负责辖区出入境动植物、动植物产品、动物饲料及添加剂和其它应检物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。 (三)负责对实施动植物卫生和检疫注册、登记、备案管理的生产、加工、存放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。 (四)负责果菜类(新鲜、冷藏、速冻果等)、粮谷类(粮谷、豆类、粮食加工品等)、干菜类(自然晾干及脱水干菜)、中药材类(动物性、植物性等)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。 (五)负责职责内的出境水果果园备案工作,协办出入境植物及产品相关的注册登记考核和监督检查。 (六)负责出入境邮寄物、快件业务的监督指导工作。 (七)负责出入境木质包装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。 (八)负责出入境隔离检疫和种植、养殖场所监督管理工作。 (九)负责组织辖区内动植物疫病疫情、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与监控,开展动植物检验检疫风险分析和风险预警,协调进出境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。 (十)负责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。 (十一)配合综合科对国外通报、退运动植物产品及重大检验检疫问题的调查。 (十二)负责有关业务数据收集、汇总、分析及上报;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 SPS协议信息的收集、评议和报送工作。 (十三)负责检疫犬训导员管理和检疫犬驯养、使用及管理工作。 (十四)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动植物检验检疫科负责人:王宏宇 联系电话:0415-258006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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